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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一般审查:即时通过;重点审查:合格后通过。 办理程序: 一、 网上申报 1、 企业登陆“北京市企业网上年检系统”按照“操作指南”演示提交年检数据。 2、 查看年检结果后,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并请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3、 按照“网检系统”提示携年检材料到所属年检承办单位办理年检手续。 4、 缴纳年检费用。 5、 加盖年检戳记。 二、 书式申报 1、 企业持营业执照到所属年检承办部门领取年检报告书。 2、 按照要求填写清楚并携相关材料到所属年检承办单位办理年检手续。 3、 缴纳年检费用。 4、 加盖年检戳记。 三、 审查 1、 一般审查的即时通过年检。 2、 重点审查的,待违法行为改正后通过年检。 3、年检材料不符合要求,出具《年检不予受理通知书》,待材料齐全后通过年检。 四、 告知 1、 重点审查标准及范围,由“网检系统”及年检工作平台向社会告知。 2、 年检结果由“网检系统”及年检工作平台即时向社会告知。 3、通过《年检不予受理通知书》向当事人告知所缺材料。 五、 收费标准及依据: 每户企业年检费用50元人民币。 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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