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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打击传销及变相传销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分局: 为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打击传销及变相传销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集中的、全方位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宣传教育这个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关键环节,把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遏止传销发展的治本之策。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宣传执法机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工作成果,公布大要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深刻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特点、表现形式、惯用手段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教育广大群众,尤其是学生等群体,提高识别、防范传销和变相传销能力。 二、宣传内容 (一)国家关于禁止传销、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政策文件以及规范转型企业的有关规定。 (二)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工作成果。 (三)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特征、表现形式、惯用手段以及传销的社会危害和造成的后果,公布典型案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分局要认真学习,把宣传教育作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重点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月底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各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方案,认真部署,力求取得实效。 (二)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各分局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国家工商总局和市局关于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宣传工作的精神,取得区县政府的支持和领导。加强与宣传、公安、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反传联盟”的作用,共同开展宣传工作。要针对传销组织经常侵害学生、农民、下岗职工等群体和租住民房、诱骗异地人员等特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 (三)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远郊区县分局要充分利用本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在辖区的大型商场内悬挂打击传销宣传横幅。印制打传宣传材料发放给村、居、家委会。针对学生参与传销的新情况,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学校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攻势。 (四)坚持打防结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各分局要在认真抓好宣传的同时,继续抓好打击传销的工作。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各分局9月6日前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宣传工作情况书面报市局经济检查处。
二OO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打击 传销 宣传 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4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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