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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工商发[2004]9号 各区县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发生了一例高致病性禽流感。为保护市民身体健康,维护首都社会稳定,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就全系统做好相关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履行职能。全系统广大干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首都市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的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地做好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有关工作。 二、强化交易场所的防控措施。从1月29日起,全市各类农副产品市场、农村集市、商场、菜市场等交易场所一律停止现场屠宰加工活禽的活动。市场主办单位要加强对场内经营行为的管理,严禁病死禽及其制品流入市场。各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主办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市场巡查,对违反防控措施规定的,依法进行查处,加大对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要加强对市场、商场、菜市场、餐饮企业等禽类及其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的监督检查,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品不得销售。餐饮企业要严把进货关,严禁从疫区购进活禽及禽类制品。全系统快速检测车由市局统一调配,会同并配合农业部门在各进京路口对外埠进京的禽类及其产品进行检查,严防病死禽及其制品流入本市。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与农业、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和食品加工行为的监控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私屠乱宰以及用病死禽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五、严格落实辖区责任制。各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全体干部要对辖区内的市场秩序切实负起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疫情发生或扩散的责任人,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六、建立健全市场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要继续密切关注周边国家(地区)和省市禽流感疫情的发展情况。市局和各分局要参照防控“非典”疫情所取得的经验,制定市场应急预案。各区县分局要保证有一定的执法力量,接受市局和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随时出动,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 七、严格请示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各分局发现与疫情有关的案件线索及案件查办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局,不得瞒报、漏报或迟报。未经市局允许,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八、加强宣传和引导。要向消费者和经营者普及科学常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心理恐慌,提高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预防疾病能力,引导广大经营者自觉落实市场监管的有关措施。 九、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落实防控措施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 十、加强自我防护。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执法中要采取必要的科学防护措施,做到既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又避免自身被感染。
二ΟΟ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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